区政协委员:
根据《关于印发政协金安区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的通知》和《金安区政协关于年度优秀政协委员的评选表彰办法》文件精神,现启动委员履职考核工作。
请各位委员对照年度履职情况考核表,认真自评打分,填写清楚,本人签字确认后,于2019年12月5日前报区政协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进行年度委员评议和表彰。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艳(区政协办206室)。联系方式:3261173,13014036728。
附件:1、《政协金安区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
2、《金安区政协委员年度履职情况考核表》
3、《金安区政协关于年度优秀政协委员评选表彰办法》
六安市金安区政协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附件1: 
政协金安区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
为适应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委员的组织管理,增强委员责任意识,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结合我区政协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项目
(一)基本分(100分)
1、参加区政协全会(30分)
委员全程出席区政协全体会议得30分;会中缺席各次大会和小组讨论的每次扣5分;全会全程请假(必须以书面请假形式报大会秘书处秘书长同意方可,否则视为无故缺席)扣15分;无故缺席扣30分。
2、提交提案(20分)
委员每年度提交1件以上提案并立案的,第一提案人得20分,没有立案的得10分,联名提交1件以上提案得5分。
3、参加委员学习活动、小组活动(30分)
委员积极参加区政协、专委会或界别组织的学习、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两次以上的共得30分。请假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4、自身形象(20分)
委员热爱政协事业、珍惜委员荣誉、保持委员良好形象、遵纪守法的得20分;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处罚的取消当年考核资格,进行诫勉谈话。
(二)奖励分(30分封顶)
1、委员在年度内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组织开展活动一次,奖励5分,参加人员得1分;扶贫帮困、扶贫助学捐款捐物,每2000元加1分(须委员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委员承办一次小组活动加10分。
2、委员提案被列为优秀提案或重点提案的加15分。
3、委员每年向区政协报送1条以上社情民意信息并被全国、省、市政协采用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未被采用的加5分。
4、委员向区政协全体会议提交大会发言材料并被采用的,每篇加10分;未被采用的加5分。
5、在全国、省、市政协刊物发表文章的每篇加30分、20分、10分。
6、委员积极为金安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争资立项,每5000万元加5分,依次递增。
二、组织实施
评选表彰工作严格按照民主推荐、集体评议、组织审定的程序进行。推荐评选工作在区政协主席会议的领导下开展,每年评选一次。
区政协成立由主席牵头,秘书长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秘书长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考核办公室负责委员考核联系联络工作。
政协委员参加区政协组织的会议等活动,提交大会发言材料、稿件的情况,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登记;政协委员参加所在专委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提出提案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情况,由所在专委会负责登记;各负责登记单位年终将所登记的情况分别报送考核办公室供委员年终考核时运用。
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各专委会上交的委员履职考核表进行汇总统计,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报主席会议审定。
三、奖惩办法
1、年度考核结果由区政协办公室通报全会,并作为委员调整或连任的重要依据。
2、区政协根据考核结果,按委员总数的5%评选优秀政协委员。对获评优秀的委员,在每年的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以区政协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3、委员年度履职考核在60分以下的,由区政协常委会委托区政协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4、任期内累计有两次全程缺席全体会议的委员,予以辞免。
5、两年履职考核均在60分以下的,予以劝退。
6、因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其委员资格。
本办法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区政协常委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附件2:
姓 名: 所属专委会(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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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 本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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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 核 项 目  | 
				
					 数 量  | 
				
					 得分  | 
				
					 小计  | 
				
					 责任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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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 区政协全会 (30分)  | 
				
					 全程出席得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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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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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中缺席各次大会和小组讨论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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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程请假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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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故缺席扣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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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提案 (20分)  | 
				
					 提交1件以上提案并立案的,第一提案人得20分;未立案的得10分  | 
				
					 
  | 
				
					 
  | 
				
					 
  | 
				
					 提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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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名提交1件以上的提案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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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 专委会活动 (30分)  | 
				
					 积极参加专委会活动得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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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专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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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假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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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故缺席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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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身形象 (20分)  | 
				
					 热爱政协事业、保持委员良好形象、遵纪守法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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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违纪违规受到处分处罚的取消当年考核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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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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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 励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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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 励 项 目  | 
				
					 数 量  | 
				
					 得分  | 
				
					 小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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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贡献  | 
				
					 委员在年度内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组织开展活动一次,奖励5分,参加人员得1分;扶贫帮困、扶贫助学捐款捐物,每2000元加1分;委员承办一次小组活动加10分;委员积极为金安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争资立项,每5000万元加5分,依次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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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专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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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追踪  | 
				
					 被列为优秀提案或重点提案的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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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提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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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承办  | 
				
					 承办一次小组活动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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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专委会 文史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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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报送  | 
				
					 委员每年向区政协报送1条以上社情民意信息并被全国、省、市政协采用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未被采用的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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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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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文章  | 
				
					 在全国、省、市政协刊物发表文章的每篇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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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发言  | 
				
					 向区政协全会提交发言材料并被采用的每篇加10分,未被采用的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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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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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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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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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提交提案与联名提案不累加得分;
2、合作大会发言只有第一作者得分;
3、基本分与奖励分分别计分,总分为基本分与奖励分相加。奖励分30分封顶。
附件3:
金安区政协关于年度优秀政协委员
评选表彰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委员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区政协开展年度优秀委员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严格按照民主推荐、集体评议、组织审定的程序进行。推荐评选工作在区政协主席会议的领导下开展,每年评选一次,由区政协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或各界别联络组进行初评,每个界别推荐1名委员,报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二、评选条件
优秀政协委员以委员履职情况作为评选依据,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政协活动热情高;2、参政议政实绩好;3、每年至少撰写有一定质量的提案和社情民意各1份。4、遵守区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制度。
三、表彰办法
区政协对优秀委员在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以区政协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